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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索池镇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暨《宪法》集中学习会

来源: | 编辑:县司法局 | 日期:2018-07-30 | 阅读: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7月27日下午,索池镇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会议由索池镇党委副书记马媛媛主持,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鸿烈、律师代表及各村党委支书(主任)、驻村干部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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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马鸿烈同志从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础法律理论知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角度阐述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从工作方法、工作渠道与工作内容等方面介绍了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从村(居)如何利用好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学法用法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就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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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律顾问与全镇11个行政村正式签订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协议书》。各村的法律顾问将在今后指导并协助各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实实在在地为村民解决法律问题,使矛盾在村中化解,这对于提升索池镇依法治理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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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县司法局的配合下,索池镇借此召开了《宪法》集中学习会并给全体参会人员发放了相关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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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鸿烈同志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应该牢牢树立宪法意识、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实质、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在工作中,做到依宪行政、依宪执法。

监制:张瑛      审核:马鸿烈

编辑:王京      来源:成县索池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