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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成县司法局在红川镇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来源: | 编辑:县司法局 | 日期:2018-07-26 | 阅读: 56

为有序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7月24日,,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鸿烈一行在红川镇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红川镇党委副书记高秀兵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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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鸿烈讲话。马鸿烈就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做了全面介绍。他指出,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有效形式;是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村(居)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是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接地气”的一项惠民工程。乡镇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密切协调,注重实效,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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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红川镇11个村(居)负责人分别与成州律师事务所签约律师签约。签约律师和村(居)代表分别就落实好协议,更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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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红川镇党委副书记高秀兵就落实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要求。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相互配合。二是细谋划。各村(居)会后要立即组织召开“两委”会议,传达好签约仪式会议精神,积极和签约律师联系,协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村社干部队伍和党员法律培训列入主要议程,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增强法治思维。三是实作风。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因地制宜,有计划,强措施,有落实。签约双方要共同遵守约定,默契配合,形成合力,真正解决一批制约农村发展的老大难问题,赢得群众的认可。四是高标准。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村居工作全局,帮助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促进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监制:张瑛         审核:马鸿烈

编辑:王京         来源:红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