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成县河东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来源: | 编辑:县教育局 | 日期:2018-07-16 | 阅读: 66

成县河东小学

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依据《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发〔201816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18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县教育局2018年一年级新生招生会议精神,确保我校2018年秋季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县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成县河东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县教育局审批的招生方案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范围

成县河东小学招生范围为河东派出所辖区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城镇居民和部分主城区有双向选择意愿的城镇居民。

三、招生人数

秋季一年级招收新生2个班,每班45人,共计90人。

四、招生基本条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城镇居民户籍(与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房产,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本、房产证为准)。

五、招生办法

(一)适龄儿童户籍在河东派出所辖区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三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前),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有自己的房产,并长期居住(以房产证为准;未办理房产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原福利分房由单位提供房产证明并附工资花名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一年以上(即2017年8月31日前),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有自己的房产,并长期居住(以房产证为准),或能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房产网签证明。

(三)适龄儿童户籍在河东派出所辖区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一年以上(即2017年8月31日前),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有自己的房产,并已入住(以购房合同、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款发票、缴纳的物业水电费票证等为证);或在陇南路社区、育才路社区和支旗路社区有住房并长期居住(以房产证、房屋网签证明及缴纳的物业水电费票证等为据),但户籍在原城关镇辖区。

(四)学校采用分层预约等级的方式严格按照以上3条招生条件依次进行审查,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材料佐证,经查实后按公示名单报名。

六、报名所需证件

1.儿童本人户口薄(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派出所管辖户籍,外来人口需2015年8月31日前迁入);报名注册时交孩子所在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复印件父亲页复印件母亲页复印件孩子页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首页右上角中性笔写孩子姓名);

2.完成学前教育的幼儿手册或毕业证书原件(登记时上交);

3.计划免疫接种证;

4.参保信息(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或个人平安保险保单);

5.户籍未在本辖区但在本责任辖区购买了住房或自建房的需提供正式房产证、建设部统一监制的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款发票等证件;户籍未在本辖区、居住房屋也未在本辖区的但属县直单位部门在本辖区的直系子女。

6.学生入学跟踪表、监护人承诺书;转出地学校学生学籍号及管理意见。

七、学位剩余或不足的解决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以上条件招生,学位如有剩由成县教育局按随机派位办法统解决;学位如有不足,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由成县教育局安排在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成县河东小学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