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成县东街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来源: | 编辑:县教育局 | 日期:2018-07-16 | 阅读: 74

成县东街小学

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依据《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发〔2018〕16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东街小学2018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芦顺民

副组长:陈   、胡启龙、胡雅琼、王伟娜

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

胡启龙:负责服务范围外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胡雅琼:负责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乔静波:负责资格证件审核。

丁小康:负责学生入学跟踪表、监护人承诺书; 监护人文明诚信证明书编号发放工作;

张文刚:负责证件收交工作

白军民:负责安保工作;

 晖: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王新立        伟:负责新生登记工作。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入学,统筹协调、安全稳定入学”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指导,我校按照服务范围组织招生,确保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需要和县教育局城区新生入学方案,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270人(6个班)。

五、招生范围

东河以西、南河以北、南北街及延伸线以东、小川路以南范围内东郊村、北泉村、中心村及相关社区户籍(东居委、北居委、南居委)的适龄儿童。(附东小服务范围示意图)

六、所需证件

1.儿童本人户口薄(本校服务范围内的城关派出所管辖户籍,外来人口需2015年8月31日前迁入);报名注册时交孩子所在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复印件父亲页复印件母亲页复印件孩子页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首页右上角中性笔写孩子姓名);

2.完成学前教育的幼儿手册或毕业证书原件(登记时上交);

3.计划免疫接种证;

4.参保信息(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或个人平安保险保单);

5.户籍未在东小服务范围内但在东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了住房或自建房的需提供正式房产证、建设部统一监制的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款发票等证件。

6.学生入学跟踪表、监护人承诺书;转出地学校学生学籍号及管理意见(报名注册时交班主任处);提交报名、注册处。

7.提交监护人文明诚信证明(报名注册时交班主任处)。提交报名、注册处。

备注:1.第 1—5项由监护人登记时如实提供(报名注册时按要求交班主任处),6—7项审查合格登记后,领取办理(报名注册时交班主任处存档)。

2.开学正式分班报名时1—7项由班主任一并提交学校政教处存档。

七、新生报名资格

1.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在东小幼儿园和成县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我校报到就读。

2.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必须具有迁入东小服务范围内时间在三年以上的正式户籍(2015年8月31日之前迁入)。在我校服务范围内购买了住房且有正式房产证的,直系子女可凭房产证和服务范围外户口本在我校报到。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生源:

(1)在东街小学幼儿园有三年学前教育经历的非本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双向选择。

(2)服务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办理正式房产证的,可凭建设部统一监制的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款发票预约登记,双向选择。

(3)户籍未在本辖区、居住房屋也未在本服务范围内的但属县直单位部门在本服务范围内的直系子女,双向选择。

3.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教师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学区校长和教导主任分别审查同意并加注意见,到城区学校双向选择入学。

八、招生时间及地点

8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在体育中心广场统一设置报名点,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登记报名,8月27日学校开学后正式注册学籍。

九、政策宣传

要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不要盲目跟风择校,避免增大教育成本,增加未成年人教育的难度,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农村适龄儿童盲目择校到城区学校就读的人数。

在东小巷和同谷北路路口张贴喷绘版面,宣传成县教育局新生招生方案及学校实施方案。

 

 

                                               成县东街小学

                                               2018年7月13日

    附:东小服务辖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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