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物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和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省级督察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我县近期受7.10暴洪灾害的影响,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消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县文体广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署,我局成立了全县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组,由文体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武云任组长,博物馆长刘恒、文管所所长乔立任副组长,文管所干部赵炜、毛岩青为成员的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检查工作。从7月13日开始,成县文体广局检查组深入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
检查组先后深入城关、陈院、抛沙、店村、红川、黄渚、沙坝、纸坊、苏元、索池、小川十一个乡镇,对全县1处国保、3处省级、6处市县级、19处一般文物点及博物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就如何做好《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和法人违法案件的查处。通过这次全面检查,发现各乡镇对《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较好,法人违法案件未发现,有部分文物受暴洪灾害影响,有一定程度损坏,主要是一些古民居,因年久失修,受暴洪灾害影响较大。全县目前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6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21处,这些文物作为历史的珍贵遗产,是我县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见证,加强对现有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对于传承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群众的自豪感,扩大一个地方的文化影响力和县域文化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1月,省人民政府结合全省文物安全管理实际,出台了《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细化和明确了文物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是规范和加强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专项办法,文件已由县政府√下发各乡镇。近期省文物局将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办法》情况和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将《办法》贯彻实施作为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的契机和抓手,组织开展好学习培训活动,准确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专门的工作方案,严格遵循有关要求,切实促进工作落实。
目前正是全县抢险抗洪的关键时期,文物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健全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保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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